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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9:20:55  浏览:891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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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海油函〔2009〕159号


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现象频发,台风灾害天气也呈现出频次多、影响范围广、时间长、强度大等特点,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随着今年第1号台风“鲸鱼”和第2号台风“灿鸿”的到来,我国沿海已开始进入台风多发季节。据气象部门预测,2009年可能影响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风暴和台风达26-28个。为了进一步做好台风季节的防抗工作,确保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现就做好2009年防台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防台风工作的领导

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各海上石油生产单位(以下简称各分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台风灾害多发的严峻态势,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分部、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认真分析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切实加以解决。特别是要把部分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的重点单位、环节、部位作为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并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和防护措施,逐级逐层落实到位。

二、与气象部门密切联系配合,做好超前防范工作

各分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同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做好台风预防。要根据气象预报,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必要时应停止生产并及时撤出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严禁冒险作业。要根据海洋石油开采企业所在海域的气候特点,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力度,认真查找和整改防抗台风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做到超前防范。

三、全力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台风灾害衍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往往突发性强、危害大,必须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做好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台风到来时,反应迅速、处置得力、救援有效。各分部、各单位要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按要求逐级上报。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抢险物资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事故及灾害,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各分部、各单位要对本单位防抗台风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将组织对海洋石油企业防台风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请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尽快将本通知转发到各相关海上石油生产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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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海口市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4年9月23日海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年10月14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1994年11月28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并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的主管部门,负责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管理。
第四条 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仅限在综合性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开设。
第五条 经营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娱乐设施和技术资料;
(二)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符合安全、通风、照明等条件;
(四)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设置10台以上电子游戏机的娱乐场所,必须有专职执勤人员维护秩序;
(五)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的活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每台机占地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
第六条 申请经营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具备规定的条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到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项目经营。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经营者对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时,有举报、控告和申诉的权利。
第七条 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变更名称、经营场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增减电子游戏机数量、更换电路板等,必须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 经营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定下列规定:
(一)不得开办老虎机、角子机和苹果拼盘机经营项目;
(二)不得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三)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不得对中小学生开放;
(四)电子游戏机的音乐、图像必须健康有益,不得使用有反动、淫秽、色情、恐怖等内容的电子游戏机电路板;
(五)有奖电子游戏活动,奖品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元,不得兑换现钞。
第九条 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到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检查时,必须出示文化市场稽查证,经营者应当接受检查。
经营者有权拒绝无稽查证人员的检查。
第十条 对守法经营,文明服务,为繁荣文化市场做出显著成绩的经营者,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停止营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没收电子游戏机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营业,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收缴电路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 拒绝、阻碍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行政处罚必须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扣押或者没收违法所得,必须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罚没款项收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上交财政部门。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纵容、包庇经营者的非法经营活动,或者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海口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4年11月28日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南平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南平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南政〔2005〕综177号
[ 2005-10-28 17:44:05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南平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南平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南平市境内的建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农民工)。本规定所指企业是:从事土木工程、道路桥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建设安装、装修活动的企业。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必须建立录用农民工花名册,建立档案,登记造册,人员有变动要及时更新。企业或企业委托的项目必须与所有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工伤事故处理、违反劳动合同责任以及其他约定的条款。
二、实行农民工工资月预付办法。企业必须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程未结算的,工资可实行月预付、季结算办法,但月预付金额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工程完工或春节前企业应将工资全额结算,全额支付。
三、建立工资造表、公布、签领制度。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于发放前五天张榜公布,金额无疑义后工人凭身份证签领。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组织和个人,必须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有关档案应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两年以上备查。
四、采取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分段支付。在上报和下发工程计量款时,优先上报和支付农民工工资,在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前提下,再下发其余款项。
五、强化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对承包企业的用工行为进行管理监督,督促录用农民工的登记造册情况和工资发放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六、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七、严格建设工程发包。工程不得违反规定发包,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由此造成中间环节出问题,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举证责任,否则,劳动保障部门可按农民工的投诉要求责令其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八、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要把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纳入合同条款。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15日内,建设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2%预留工资支付保证金,最高不超过40万元,存入建设单位指定的专户,专项用于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的工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存在拖欠工资问题并作出处理决定后企业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通知建设单位动用工资支付保证金,用于支付所拖欠或克扣的工资,所支付的款项作为工程款的组成部分列入工程结算中。当保证金被支付后,施工企业需及时补足,或建设单位从应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转入,使保证金数额不低于初始水平。工资支付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后,经建设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后返还建筑企业。
九、建立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信用档案。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对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没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有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依法监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