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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8 23:16:00  浏览:851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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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现发布《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袁汉坤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法规的工作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对1981年恢复市政府以来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并经市政府1997年12月15日常务会议讨论审定,决定废止(含自行失效)规章40件。经市政府清理法规领导小组审定,决定废止(含自行失效)规范性文件38件。现将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一、《废止的规章目录》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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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广州白云机场海关调整为副厅级海关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广州白云机场海关调整为副厅级海关问题的复函


(2004年10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函[2004]73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新机场海关机构设置问题的请示》(粤府[2003]3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广州白云机场海关调整为副厅级海关,机构名称、人员编制和录属关系不变。

  有关具体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关于编制2004年度安全生产科技计划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司函


安监管司技装函字(2003)54号

关于编制2004年度安全生产科技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科技管理意见》)精神,现决定编制国家局2004年度安全生产科技计划,请各单位按照《科技管理意见》的要求,做好2004年度安全生产科技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⒈已列入国家局2003年度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未完成的科技项目;
⒉2003年度新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的安全生产科技项目;
⒊各有关单位自筹资金开展的、属于安全生产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科技项目,可自愿申请列入国家局指导性计划。
二、申报要求
⒈对于已列入国家局2003年度安全生产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的科技项目,各主管单位要对所分管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表》(格式见附件一);
已列入2003年度安全生产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由于客观原因难以完成的科技项目,由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可不再列入2004年度安全生产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
⒉2003年度列入国家有关科技计划的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申请列入2004年度安全生产科技计划的,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任务书(合同)等立项材料;
⒊申请列入2004年度安全生产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的安全生产科技项目,须提交《立项申请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二)等申报材料,由各主管单位初审合格后,向国家局推荐;
⒋新申请列入2004年度安全生产科技计划的各类项目,各申报单位应填写《2004年度安全生产科技计划项目表》(格式见附件三);
⒌根据《科技管理意见》的精神,安全生产科技计划的项目主管单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中央所属企业和教育部所属的高等院校。项目执行情况总结表、项目申报材料、国家有关科技计划的立项材料和2004年度安全生产科技计划项目表(书面材料1份和软盘)由各主管单位于2003年12月15日前统一报送国家局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司。
联 系 人: 朱凤山 林 岚
联系电话:010-64463177,64463167
邮政地址:北京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100713
电子信箱:aqkj@chinasafety.gov.cn




二ΟΟ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
2003年度安全生产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
项目执行情况总结表

项目名称 主管单位
主要承担单位 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完成情况 按原计划完成 基本按原计划完成 未完成原计划任务
目标有无调整 有重大调整 部分目标调整 未调整
项目执行情况总结:(详细说明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完成情况,技术上取得的突破,应用效果等情况。已完成的项目,要说明项目的验收或鉴定情况,项目的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情况;未完成的项目要说明项目预计完成时间,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执行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附件二:
安全生产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
立项建议书(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单位名称:
申报时间: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E-mail:




年 月 日



建议书内容格式

一、立项必要性
二、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内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和考核目标
四、承担单位前期科研基础情况
五、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六、项目完成后的技术水平、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七、项目申请单位意见(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
八、主管单位审查意见(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








附件三:
2004年度安全生产科技计划项目表
主管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编号 类别 主要研究内容及目标 起止时间 主要完成单位 主要协作单位



联系人: 电话(含区号): 传真: 电子信箱: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注:1、编号:为该项目在各类计划中的编号;
2、类别:是指项目的立项计划类别,如国家科技攻关、科技部技术开发专项、指导性计划等;
3、主要研究内容及目标:是指本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关键技术及考核目标,应详细写明。